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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第四条 毕业生电子图像用于教育部提供的网上查询及电子备案。电子图像洗印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第五条 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省级电大负责统一安排。
第六条 教学点负责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实施:
1.统计预计毕业生数。
2.根据当地新华通讯社分社采集项目部门的安排,组织学生进行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3.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要求学生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通过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对本人的图像信息准确性和图像质量进行校对,及时与图像采集部门联系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中央电大于7月、12月将省级电大提供的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报教育部。
三、毕业生资格审核
第八条 毕业要求
1.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
2.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
学生的选修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和思想品德鉴定成绩,以省级电大审核通过的成绩为依据;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以中央电大备案的成绩为依据。
必修课程中免考课程成绩以省级电大上报、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的数据为依据。
3.学生必须达到最短学习年限:
⑴ 2006年秋季以前(含2006年秋季)入学注册的学生,最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制。
⑵ 2007年春季以后(含2007年春季)入学注册的本科(专科起点,以下称“本科”)学生,参加二年制(三年业余)教学计划学习,最短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二年半。
4.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5.应予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能毕业。
6.学生本人申请。本科学生毕业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承诺书》(附件1)。
第九条 审核时间
省级电大须在每年2月15日至6月15日前对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复审、8月1日至11月30日前对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复审,并及时报送中央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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