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校教[2007]19号
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共享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办学优势,有效整合和利用全国电大及社会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各类社会成员学习需求,探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课程教学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搭建课程平台,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与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决定选择省级电大及有关单位开设的特色课程和优质课程,作为广播电视大学共享课程,纳入中央电大统设课程管理,面向全国电大系统开设。中央电大制定了《广播电视大学共享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试行。
希望各省级电大重视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涉及到许多有待于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中央电大将和各省级电大共同进行探索,逐步完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电大教务处。联系人:刘其淑,联系电话:(010)66419077
附件:
1.广播电视大学共享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电大 教务 共享课程△ 办法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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