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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课程免修免考:
1) 对学习开放教育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凡有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或通过国家英语 4 级以上(含 4 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免修免考开放教育专、本科公共英语课程。学分替换按照电校教 [1999]84 号文件执行。
2) 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等专业学生 , 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 1 )( 2 )的,在本科阶段可将英语( 3 )( 4 )或大学英语Ⅲ( 1 ) (2) 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 1 )( 2 ),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 1 )( 2 )(替换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
三、关于考核和形成性考核
1. 所有课程均允许重修重考(须缴纳有关学习、考试费用),并允许以其中较好成绩进行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
2. 依照电校考 [1999]18 号文件规定,总成绩不合格而形成性考核合格者,在参加下一轮课程期末考试时,形成性考核成绩继续有效;如果形成性考核不合格,则须同时再参加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
3. 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 , 课程开放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问题。
四、关于预科学习
暂不组织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的预科学习。注册前对于统设必修课程的预修在正式注册后不能免修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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