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校教 [1999]84 号
关于“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英语课程
免修免考等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试点电大:
现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英语课程免修免考、学分替代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目前在册的“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的学员,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或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英语课程,其成绩按相应英语课程学分记载。各专业学分替代办法如下:
1 .法学专业(本科):可替代英语( 1 )( 2 ),按 5 学分记载。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可替代大学英语Ⅲ( 1 )( 2 ),按 6 学分记载。
3 .金融学专业(本科):可替代英语( 1 )( 2 ),按 5 学分记载。
4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合作金融方向、保险方向)专业(专科):可替代英语( 1 ),按 2 学分记载。
5 .金融 ( 国际金融方向 ) 专业(专科):可替代英语( 1 )( 2 ),按 5 学分记载。
6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可替代英语( 1 ),按 2 学分记载。
7 .教育管理专业:可替代基础英语( 1 ),按 4 学分记载。
中央电大对于“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免修免考学生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不变,各地电大可根据情况酌情向免修免考学生收取学费,并做好以上相关课程学分替代的管理工作。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一九九九年十 一月四日
主题词:电大 开放教育试点 英语课程 免修免考 补充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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