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促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与其它高等教育的相互沟通,推进电大开放教育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修免考的原则
1 .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2 .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
3 .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
4 .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
课程类型 |
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 |
替代方法 |
电大课程 ( 含注册生 ) |
100% |
免修免考 |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
40% |
免修免考 |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
100% |
免修免考 |
其他高等学校课程 |
50% |
免修不免考 |
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1 .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 6 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 .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 1 )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 8 年有效);
( 2 )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 ( 单科结业证书 6 年有效 ) ;
( 3 )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 (6 年有效 ) 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 .对于公共基础课程( 15 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